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正文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诉讼程序(08.27)

2015-08-27 20:40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中华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诉讼程序

  1.起诉和受理——选择复议和必经复议

  2.审理和判决(★★★)(11、12年判断)

  (1)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议庭

  (3)回避制度

  (4)审理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当地的地方性法规

  参照:其他

  (5)生效时间

  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

  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提示】(1)(2)(3)(4)(5)规定同民事诉讼。

  【注意】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特别记忆)

  【建议】本考点下其他“时间性规定”在历年考试中均未涉及,个人建议战略放弃。

  3.侵权赔偿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2)当事人“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