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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耕地占用税

2016-07-19 11:44 来源:财考网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备考,财考网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预习知识点耕地占用税,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耕地占用税

(一)征税范围

包括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1.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2.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3.(2016年新增)用于农业生产并已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证的草地,以及用于种植芦苇并定期进行人工养护管理的苇田,也属于占用耕地。

4.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以上就是财考网整理的《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的复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备考需趁早>>

财考网原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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