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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四章第二节原始凭证五

2014-10-24 09:36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中,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四章 会计凭证

第二节 原始凭证

六、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六性)

真实性——凭证真实

正确性——业务真实

合法性、合理性

完整性——形式上审核

及时性——当月入账

(二)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例题·多选题】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包括( )。

A.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真实

B.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C.应借应贷方向是否正确

D.经济业务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原始凭证的审核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选项BC是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

【例题·判断题】原始凭证发生错误,正确的更正方法是由出具单位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原始凭证如有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例题·判断题】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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