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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七

2014-05-26 09:51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始,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1.记账凭证的内容

  【注意】收款和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记账凭证的编制

  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进行编制。

  【例题·单选题】《会计法》要求,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必须是( )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

  A.经办人签字

  B.领导认可

  C.金额无误

  D.经过审核无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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