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正文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07.28)

2015-07-28 11:45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1、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税法名学规定企业所得税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所得来源的规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站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的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住所地确定

  以上内容是中华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时间努力吧!祝您梦想成真!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