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的付款
提示付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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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汇票  | 
            
             远期票据  | 
            
             到期日起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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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票即付  | 
            
             出票日起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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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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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本票  | 
            
             出票日起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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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票  | 
            
             出票日起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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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2)可不为付款提示:
①付款人拒绝承兑,无须再为提示;
②票据丧失,只能通过公示催告或普通诉讼来救济;
③因不可抗力不能在规定期限提示,可直接行使追索权;
④付款人或承兑人主体资格消灭,持票人无法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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