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会计从业 > 复习指导 > 正文

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四节支付结算方式五

2014-06-23 16:50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始,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 支付结算方式

(四)支票的付款

1.兑付的要求

(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3)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送出票人开户银行。

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2.提示付款

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3.付款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自出票日起10日内

B.自出票日起20日内

C.自出票日起30日内

D.自出票日起60日内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五)支票办理要求

1.领购的要求(了解)

2.签发要求

(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该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例题·单选题】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是支票出票人的( )。

A.支付密码

B.身份证

C.支票存根

D.预留银行签章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该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例题·多选题】签发( ),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A.空头支票

B.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C.出票日期未使用中文大写规范填写的支票

D.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签发空头支票、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发现其持有的由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转账支票为空头支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是( )。

A.5000元

B.3000元

C.2000元

D.1000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100000×2%=2000(元)。

(六)填写的要求

1.签发日期应填写实际出票日期,支票正联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支票存根部分出票日期可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2.如本单位自行提取现金,收款单位名称可填写为“本单位”。

3.如实写明用途,存根联与支票正联填写的用途应一致。

相关信息: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汇总

推荐栏目:北京会计从业考试培训 北京会计从业考试培训班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